邹自景,男,汉族,河北文安人,1968年9月出生,在职研究生学历,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毕业,法学硕士,1991年8月参加工作,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曾任四川省内江市委书记。
人物履历
1987.09-1991.0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治与行政管理专业学习
1991.08-1993.12 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民警、办公室(情报调研处)科员(其间:在长安分局东大街派出所锻炼一年)
1993.12-1996.01 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办公室调研科副科长(其间: 1995.05-1996.01借调河北省委组织部)
1996.01-1998.01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组织部研究室干部
1998.01-2000.10 河北省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科员(其间:1999.10-2000.10借调中组部研究室<政策法规局>帮助工作)
2000.10-2001.02 中组部研究室(政策法规局)调研处干部
2001.02-2002.01 中组部研究室(政策法规局)调研处正科级干事
2002.01-2004.12 中组部研究室(政策法规局)调研处副处长
2004.12-2006.06 中组部研究室(政策法规局)调研处处长
2006.06-2010.05 中组部研究室(政策法规局)部刊处处长(2004.09-2007.06在河北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)
2010.05-2010.06 中组部研究室(政策法规局)副巡视员、部刊处处长
2010.06-2012.10 中组部研究室(政策法规局)副巡视员
2012.10-2016.03 四川省广元市委副书记
2016.03-2021.04 四川省广元市委副书记,市人民政府市长
2021.04-2021.05 四川省广元市委书记,市人民政府市长
2021.05-2022.07 四川省广元市委书记,广元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
2022.07-2026.03 四川省内江市委书记(其间:担任内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)
担任职务
中共二十大代表,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,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、十二届委员会委员,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,四川省第十三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
任免信息
2021年4月,四川省委决定:邹自景同志任中共广元市委书记。
2021年5月10日,宣布广元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任职大会召开,四川省军区党委决定邹自景同志任广元军分区党委委员、常务委员会委员、第一书记。
2021年5月,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:接受邹自景辞去广元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。
2021年8月29日,中共广元市委八届一次全体会议召开,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。邹自景当选为市委书记。
2022年7月,四川省委决定:邹自景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广元市委书记、常委、委员职务;省委决定:邹自景同志任中共内江市委委员、常委、书记。
2026年3月,四川省委决定:邹自景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内江市委书记、常委、委员职务。